樂山啟動首批黨風廉政建設巡察本報訊 (記者 劉若辰 王爽)近日,樂山市啟動市級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巡察。首輪共建4個巡察組,在市級部門、事業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開展為期3個月的巡察。巡察結果將作為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據,作為幹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獎勵懲處和對幹部進行調整、免職、降職等組織處理的重要依據。
  這次巡察明確了對象、方式、內容、步驟,首批包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商務局、市人民醫院、市住建局、市商業銀行、市教育局、樂山一中8個單位。巡察期間,巡察組主要採取針對性個別談話、查閱財務賬簿和相關會議記錄、公佈舉報電話和舉報箱、受理信訪等方式開展工作,必要時開展暗訪。
  巡察內容將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為中心,突出“四個著力”——著力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的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對涉及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等重大政治問題和省市重大決策部署、重要決議決定公開發表反對意見,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違紀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買官賣官、拉票賄選、違規提拔幹部等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同時,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發現領導幹部是否存在為官不為的現象,重點是在位不在崗、在崗不盡責,不敢擔當、不願負責,推諉扯皮甚至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原標題:其結果將作為幹部考評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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