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波 圖本報訊 (特約通訊員 蔡順國 記者 孫雲)市民溫先生夫婦在購買二手房時,遭遇房產中介行業“潛規則”,被一名無正式工作單位的“太空人”韓某採取虛構事實、假冒簽名等手法,詐騙意向金、中介費等人民幣共計16萬元。昨天,浦東新區檢吳哥窟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韓某依法提起公訴。
  2013年7月下旬,溫先生夫婦在二手房信息網上看中一套東明路上的二手房,掛牌價300萬元,聯繫人為韓某。他們沒想到,這一齣售信息其實是韓某虛構的,房東並不想出售,只想出租。而韓某因為沉迷老虎機賭博,欠了一屁股債,因此虛構信息想二手餐飲設備台北撈一票。
  韓某帶溫先生夫婦看房後,偽造了一份由房東委托房產中介以300萬元價格出售此房的獨家委托服務合同,將溫先生夫婦約到一家燒烤房產中介店里,謊稱房東是他的親戚,全權委托他賣房。
  隨後,韓某在這家房產中介公司門店內,與溫先生夫婦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及合同,並收取定金和中介費共計16萬元,合同上的簽名則是他冒充房東簽新成屋署的。
  到了約定去房產交易西裝外套中心過戶的日子,溫先生打不通韓某的電話,再打電話去中介公司,才知道韓某已經辭職。溫先生隨即報警,警方將韓某抓獲。
  目前韓某已被依法提起公訴,其家屬也正在積極籌款退賠溫先生夫婦,爭取獲得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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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產中介“太空人”
  辦案檢察官指出,此案暴露的“太空人”業態值得關註。
  所謂“太空人”,是指不與房產中介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不拿保底工資的非正式員工,即“個體戶”。“太空人”一般都有從事房產中介的經驗和人脈關係,在外面接到一些房產租賃、買賣業務後,利用與某些房產中介工作人員熟悉的關係,借用房產中介場所或空白協議書,接待顧客、簽訂協議合同,或者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從事協助辦理房產交易等房產中介服務活動。他們做一筆業務一般可賺到中介費的30%至40%,剩餘部分則交給借用場所的房產中介公司;而房產中介公司不用承擔任何風險和成本,就能賺到一票。
  因此,這種看上去是“雙贏”的“太空人”業態儘管在房產中介行業非常普遍,然而卻給客戶帶來很大風險。  (原標題:假冒房東簽名詐騙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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